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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公示名单!四川6个集体拟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廉洁四川 2021-09-23


2月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的200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及其事迹进行公示。四川有6个集体进入公示名单,分别是:省纪委监委泸州市王德彬案专案组、宜宾市饶拾元案专案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扫黑办。
据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2月3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事迹简介】
省纪委监委泸州市王德彬案专案组
四川省纪委监委泸州市王德彬涉黑案专案组,把该案作为全省“打伞破网”头号工程,抽调200余名精干力量,主攻该案“保护伞”“关系网”。专案组创新采取“1+3+N”工作模式,省纪委监委5名委领导直接调度指挥,3个工作专班按照分工同步开展工作,下设N个工作小组攻坚突破。面对涉及人员多、职级较高、线索较少等复杂疑难局面,专案组坚定彻查决心和必胜信心,派员长期驻点泸州等地,持续发扬“5+2”“白+黑”的艰苦奋斗精神,围绕重点人员、重点事项,细化领导包案、线索会审、逐案研判、提级办理等措施,深入摸排、全面核查问题线索,谈话2200余人次,调取资料1000余份,查询信息6.55万余条。专案组严守工作纪律和安全底线,排除万难、集中攻坚,历尽艰辛、逐一突破,取得“打伞破网”的重大成果。目前,立案审查调查55人(其中市厅级3人、县处级5人、乡科级15人),留置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收缴违纪款和暂扣涉案款物共1900余万元,实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宜宾市饶拾元案专案组
宜宾市饶拾元案专案组在专案办理中敢于担当、凝聚合力、克难攻坚,依法惩治了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了隐藏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办理受到公安部、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该案主犯饶拾元、饶孟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3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9年6个月不等。优化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900余条,补正瑕疵证据46件。强化庭审保障,妥善处理庭审中遭遇6级地震的突发难题。创新执行方式,以不变现即直接裁定上缴为原则、以处置变现上缴为例外,涉案资产执行到位2.99亿元,执行率达93%。强力“打伞破网”,查处“保护伞”23人,追责问责10个单位和66名责任人员。再杀“回马枪”,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开展“回头看”,重新处置25人,再查处3名公安干警。强化警示教育,拍摄《宜宾“2·12”黑社会性质专案警示录》,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关,依法审理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在全省率先实现“案件清结”。2018年审结的周敬涉恶案,是专项斗争以来四川首例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被评为当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审结的刘福惠涉恶案判决书,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2020年审结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谢江涉黑案,被评为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为两高一部出台《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贡献了四川经验。在办理谢江涉黑案中,高效推进“黑财清底”,4.1亿涉黑财产全部执行到位,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以案促改,高质推进“行业清源”,针对行业性、系统性存在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书30条,整改回复率达100%。
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川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尖刀队硬核作用,精心谋划统筹、全面精准督导、牵头侦办重大涉黑专案、助推基层组织建设和行业乱象整治,推动全省取得优异斗争成绩。3年间,精心承办会议40余次、起草重要文件100余份,参与全国或全省扫黑办督导11人次、组织实地精准督导200余人次,直接侦办全国挂牌督办案件4起、牵头侦办省级挂牌督办案件89起,组织突出治安乱点挂牌整治7类522个;引领推动全省成功办理涉黑案件148起、涉恶集团案件723起,查处包庇纵容涉黑犯罪公职人员71名,查获涉黑资产160.39亿余元,缴获枪支387支,协助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4000多个,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公安提示函2500余份。4起案件作为经典案例供全国借鉴,线索工作7项指标中有5项居全国第一方阵。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强化重大黑恶案件攻坚,系统参与社会治理,作为一个基层院承办全国扫黑办、省级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3件64人。2起案例、1份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检察建议。连续2年被评为达州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在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吕某波涉黑案过程中,针对侦查初期违法犯罪事实少、证据基础不扎实,100余次深度介入,持续督促侦查机关收集线索,深挖120余起涉案违法犯罪事实,组卷411册,夯实证据基础。审查起诉环节,对事实证据分工审查、查漏补缺、边审边补,制作70份详细清单同步移交,补充收集证据300余份,制作的起诉书被全省推广。协调推动多方力量对全部组织成员银行账目、收入开支等进行比对分析,确保查扣涉黑财产无遗漏、无差错。移送“伞网”线索30条,已推动查处多名公职人员。及时向11个部门发出16件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监管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成都市扫黑办
成都市扫黑办始终坚定政治导向、勇担职责使命,推动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全市违法犯罪警情、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三年三连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谋划推动作用,打造横纵无缝衔接机制,120余次召开会议聚力量、破难题,60余次下沉督导,对10个单位约谈压责,发出情况通报、督办函1000余份,现场督办重点线索700余条、重点案件30余个,汇聚攻坚破难磅礴力量。实施线索核查攻坚行动和“百日大会战”,组建专班跟踪督办大要案,轮番发动清剿治乱攻势,10753条线索如期“清仓”,158件黑恶案件如期“清结”,233个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如期“清除”,3名逃犯如期“清零”,整治整顿乱点乱象1.2万余个、软弱涣散党组织624个。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建立“1+10+N”长效制度体系,专题培训、代训轮训扫黑业务尖兵1100余人,发动1.5万名网格员、40万“红袖套”参与专项斗争,厚植扫黑除恶人民根基。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李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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